身為兩個小孩媽媽的我,再加上本身是風險規劃師,我認為不應取消,甚至額度不受限制才合理。

  新聞報導都偏向悚動、人性的醜惡,和社會黑暗面的新聞,我不可否認,當然會有父母很殘忍的把小孩謀殺後去謀得保險金,在道德面是無法舉證和釐清,但畢竟是少數。

  話說因為上帝無法照顧每一個人,所以創造了位母親代替了上帝的手,連我們飼養小動物,都會產生情感,知道生命逝去的傷痛,更何況會與我們互動說話的親生小孩。國人生育力已降至全球的倒數1~2名,表示國人害怕小孩的教育費用,都避免生小孩,保險不能避免風險的產生,它只能把風險降到最低。

 

所以~

 

1、愛小孩遠比虐待小孩的多

2、廣告口號:不要讓你的小孩輸在起跑點,讓父母花大筆的錢在培養小孩,中國人的教育,再窮也要富孩子是很多父母的觀念。雖然我奉行再富也要窮孩子的把我經歷過的經驗傳承下去。

3、行政院主計處公佈養一個小孩不是500萬(普通養),就是1000萬(高貴養),甚至2000萬都有可能,應該去嚴懲謀殺小孩的父母,訂定高度刑罰,去社絕殺小孩的情況,而不是放大謀殺,去抹滅愛小孩、人身無價的理念。

 

  且愈早購買,因生命曲線的關係,小孩的壽險價格也較便宜,降低家庭的開銷,這也是重點之一。

  保險是人身的價值,小孩是父母的寶,父母的炫耀財是產業,錢不能安撫傷痛之心,但可以讓人渡過漫長地療傷期。

新聞報導如下~

 新聞.jpg

新聞1.jpg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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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amychiou200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5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