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兒童保單停賣.jpg

   

    86年台灣首次開放兒童保險,兒童保險的解放,有觀念、有能力、有遠見、有預算的父母,開始計劃兒童的教育費用,也把自己的退休金計劃,移轉到兒童儲蓄身上,大大降低壽險成本,使儲蓄的複利滾存的效利發揮到極大的報酬。

    很多有觀念的父母,還規劃自己的小孩是千萬富翁,千萬身價。隨著兒童福利和治虐童的議題的炒作,陸續降到兒童100萬的喪葬費用又再92/1/1調升到200萬的喪葬費用,又在92/10/1把簡易人壽加總與合併(就是隸屬於交通部的郵局若有購買的兒童壽險都合併上限為200萬。)

    為什麼要讓虐童的議題和保險牽連在一起呢?是愛小孩的父母多,捨不得小孩受到危險的父母多,還是特地讓小孩死之後領取這區區百萬元的父母多呢?這百萬元怎麼彌補懷胎九月的辛苦?媬姆費、奶粉費用、這良心的譴責,故意治死的罪行,就應該處以重刑去抑制虐童的發生,把殺人兇手繩之以法,讓道德犯罪者難逃法網,政府卻在99/1/7通過保險法107條15歲以下兒童廢除死亡給付,最快18天通過,將於2月初停止販售有身價的兒童保單,愛小孩的父母啊!大家來Po文抒發心情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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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amychiou200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