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基本的可扶養人口數為配偶與小孩還有直係的卑、尊親數
未滿20歲當兵小孩可以申報扶養喔!
已滿20歲小孩無工作,在當兵就不可申報扶養。
(同住、非直係申報扶養)
小陳單身所得頗高,弟弟家人和他住在一起,
同居有扶養事實就可以申報扶養人口數,
扶養人口數今年一個人8.2萬,2個人就有16.4萬耶!
就可以少報16.4萬的稅,
所以同居只要附上戶口名簿影印本即可當成證明!
國稅局會去審查扶養人口數的父母所得申報狀況喔!
(不同居、非直係申報扶養)
小林有專才,所得頗高,小孩都已成年獨立
就不能在扣除小孩的人口數了,
因為和他的關係熟悉,知道他的家族中有位晚輩的薪水申報不多,
家中的扶養人口數眾多沒有全部完全申報!
如何善用這些未被申報的人口數呢?
首先,先和晚輩商量可否列為申報人口報呢?
若是他認為ok,只要請他填寫切結書即可
切結書之內容重點是:
確定此列報扶養人口數為申報所得人(小林)幫忙扶養之事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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